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绿色建造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冀建协字〔2021〕29号
各市(含辛集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工程建设行业绿色建造水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92号)文件精神,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施工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绿建字〔2021〕3号)要求,我会决定开展建设工程绿色建造水平评价工作。通过树立绿色建造典型,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动能,有效推动我省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凡符合《建设工程绿色建造施工水平评价办法》(附件1)中规定的项目,均可参与申报评价。相关建设工程绿色建造施工水平评价指标请到省建协网站查询下载。
二、评价单位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建设工程绿色建造水平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新型建筑工业化分会组织实施。通过绿色建造水平评价的项目作为推荐上级协会绿色建造项目的必备条件,是推荐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安装之星和评选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房屋建筑、公路交通、市政园林工程由各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推荐,其它行业工程可由企业直接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hbjxxjg@163.com,邮件主题请以项目名称命名。
(三)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工作,分批公布评价结果。
四、联系方式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任国民13833395199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新型建筑工业化分会:张非18931991839
附件:附件.docx
1、建设工程绿色建造施工水平评价办法(试行)
2、建设工程绿色建造施工水平评价申报表
4、绿色建造施工水平评价申报资料清单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3月17 日